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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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8009005001/2023-188276
舟政发〔2023〕7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3-04-18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ZJLC00-2023-0003
发布时间:2023-04-2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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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5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脱钩,与我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范围内确定。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