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文号 舟政办建函〔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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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6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11-03 17:2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黄志军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村级留用地政策 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议案》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经会商研究并充分听取和吸纳相关单位意见,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巩固“消薄”成果,强化政策支持,优化要素保障,完善发展规划,拓展发展渠道,推进渔农村集体经济向更高水平发展,全力打造共同富裕海岛样板。截至2021年底,全市280个行政村总收入7.27亿元,村均259.6万元,经营性收入4.52亿元,村均161.4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有190个,占比67.9%,提前完成省定相对薄弱村(总收入20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清零任务。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增加渔农民收入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组织经济,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激活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多途径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助力实现海岛“共同富裕”。

(一)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全面分析村庄资源禀赋、经济状况、历史底蕴、风土人情等元素,分类确定村庄的功能定位、产业类型、人口规模和发展方向,推动多规融合在乡村落地实施。目前,我市280个行政村中已编制村庄规划的约120个,规划覆盖率为42.85%。今年,又创新推广驻镇规划师、驻镇美术师,在15个乡镇选聘17位驻镇规划师、2位驻镇美术师,结合“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计划,协助指导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村庄规划的层级和质量。

(二)加强农村土地供给。完善新增用地保障机制,支持村级留用地统筹开发,加大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留比例,每年安排不少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3%,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优先向相对薄弱村倾斜。2021年以来,我市精准保障民生类建设项目57个,总面积661.2亩,涉及新增建设用地552.1亩,有效保障了渔农村建设需求。

(三)完善村级留用地政策。2020年1月,为进一步优化村级留用地开发模式,促进村级留用地资产合理配置,出台了《关于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的指导意见》(舟自然资规办〔2020〕1号),留用地安置方式可采用留地和货币替代补偿方式,鼓励以货币替代补偿方式。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村经济组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产权租赁、物业回购等方式实现安置留地向“物业化”转变。

(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截至2021年底,我市家庭承包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70725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7.3%。优化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对于村级留用地出让收益分配,除按规定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资金外,其余均专项用于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工作,2021年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共实施了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涉及土地面积18.05亩,收入763万元,大大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价值评估体系,我市已建立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坑塘水面等四类农用地的基准地价体系,在岱山县、普陀区部分农民合作社试点将农户土地承包权折算成土地股份,并根据流转土地利益联结共赢机制,将土地统一经营或发包,进一步体现了农村集体土地价值,拓宽了融资渠道。

(五)加快乡村产业发展。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各地突破村域、镇域、县域限制,推行“飞地抱团”发展模式,支持以村集体全资、控股、参股和多村抱团等形式成立“强村公司”,实施产业服务、物业服务等风险小、收益稳定的社会化服务项目,拓宽村集体收益来源。目前,全市累计实施“飞地抱团”5个,成立“强村公司”23家,入股村数41个,经营规模达8280万元。

(六)盘活闲置农房资源。深入实施万幢农房激活三年行动,先后出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管理办法、示范区评定标准、农房改造审批等规范性文件,全面盘活闲置农房。比如,金融机构出台贷款支持政策,探索“整村授信”方式,基本解决了50万元以下贷款需求难题。截至2021年底,全市26个闲置农房重点区域内累计盘活4000余套,共60万多平方米,创建完成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8个,促进了海岛产业振兴、集体农民增收、乡村美丽蝶变。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深入推进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进一步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用好村级留用地政策,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级。

一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扩大全市驻镇规划师覆盖面,力争在三年内完成“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为乡村振兴、“小岛你好”提供规划指引。

二是推进村级留用地开发利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提前谋划留用地产业规划布局,加强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招引,选准选好有长期经济效益的特色产业项目,给村集体带来长久稳定的收入。优化村级留用地收益结算流程,完善土地出让成本核算等方式,并鼓励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落实政策,进一步提升结算效率。

三是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发展五年行动。加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支持力度,扶持优质高效的集体经济发展示范项目,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严格村级留用地资金、二三产物业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补偿费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程序,对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行公开交易。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财务审计,严防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产资源等违法违纪行为。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0580-25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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