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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召开“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11-28 16:5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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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午, 我市召开“无废城市” 建设新闻发布会 介绍了相关情况。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2020年8月,舟山正式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出台实施《舟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4月舟山入选国家第二批“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目前舟山拟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舟山市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需开展的1个主要目标和7项重点任务,探索形成固体废物治理新模式。舟山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围绕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促进海洋污染防治能力提升、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和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七大领域。争取到2025年底, 在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充足的前提下,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口、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充分发挥“无废城市”减污协同增效作用,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引导社会各类群体形成低原料消耗、低废物产生、高再生循环的生产和生活模式,打造有舟山特色的“无废城市”样板,努力共建“无废舟山”、“绿色舟山”、“生态舟山”。


两年来,舟山一直将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主题,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1.全面提升危废处置能力。目前我市涉疫废物总处置能力提升至 60吨/天 以上,可满足我市战时医废处置需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达 79.4万吨/年,基本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匹配化。

2.健全固废统一收运体系全市各县(区)已建成小微收集点,总收集能力达到 1.6万吨/年,共覆盖小微产废企业450多家。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分类利用处置,数字化收运水平 显著提升。

3.稳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能力今年已推进普陀、嵊泗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项目,实现县(区)全覆盖,能力达到 200万吨/年以上。
  

(二)统筹推进六类固废治理。
  1.工业固废。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信息化监管,持续开展油泥、废矿物油、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专项治理,重点打击危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出台《舟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2.生活垃圾。已实现全域焚烧处理和“零填埋”目标, 成为全省提前实现垃圾零填埋目标的地级市。2021年创建完成35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6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村,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回收利用率54.3%,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3.建筑垃圾。出台《舟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现渣土车实时定位和轨迹路线监管。2021年,建筑垃圾处置综合利用率 98.9%(含用于围海造地)。 

4.农业废物垃圾。健全回收处置体系和管理运行体系,2021年全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农地膜回收处置率均为 100%,农村秸秆利用率 98.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1%以上。 

5.医疗废物垃圾。完善涉疫医废涉疫医废收运处置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属地医废收运处置的主体责任。隔离点涉疫垃圾全部实现产生、运输、处置的信息化闭环管理。2022年已累计转移处置医疗废物 3000多吨,其中涉疫医废 1000多吨 。

6.海洋废物垃圾。出台国内首部规范船舶污染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今年又重点打造开展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场景,努力实现油泥、油污水等船舶污染物从海上产生到陆上处置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