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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8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低保边缘对象认定范围的目的是什么?

当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910元,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0920元,低保边缘对象的认定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5倍。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低保边缘对象认定范围,确保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这次调整后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这次调整后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35元,年发12个月,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420元,增幅达13.74%。当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符合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50%的要求。


三、调整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全省各市处于什么位置?

从2022年9月全省各地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汇总数据看,我省多数地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都在1000元以上,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为1016元,我市调整至1035元,将处于全省中游。


四、这次低保边缘对象认定范围发生了什么变化?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认定中关于收入的认定标准从低保标准的1.5倍扩大到低保标准的2倍,按新低保标准计算即2070元。


五、这次调整的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这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及低保边缘对象认定标准调整从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11月1日-30日参照执行。


六、这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其他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随之调整吗?

这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低边对象保障标准随之调整,困难群众物价补贴也会得到同步提高。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按不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已在年初调整,不受此次调整影响。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民政局

解读人:左良凯

联系电话:0580-208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