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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2-04012 文号 舟政办发〔2022〕6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0-21
文件编号 ZJLC01-2022-002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废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本级(定海区)部分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16:5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市本级(定海区)部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任务、安置对象和方法

今年省政府下达市本级(定海区)安置任务13名,结合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际,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指令性分配。该批人员的安置去向为市本级及定海区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在舟央企、省属企事业单位,市本级与定海区按照安置任务总量各50%的比例分担,其中市本级安置7名、定海区安置6名。


二、安置要求

(一)安置后待遇。凡有安置任务的单位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并按规定落实好所接收人员的工作岗位和相关待遇,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确保他们享受与本单位同工龄、同职业(工种)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并视为投保缴费年限。其中军龄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接收的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单位不得设置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考核期和实习期。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各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保障已安置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退役士兵安置后非本人原因不得安排下岗。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安置部门开具介绍信的当日起,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二)待安置期间待遇保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从部队结束工资保障的次月至安置单位报到的上月止,基本保险由社保、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落实,经费分别由负责接收安置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保障和发放。

(三)选择灵活就业退役士兵的待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定,退役时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确认后,允许灵活就业。上述退役士兵,在确认选岗前,由本人向市安置办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本人自愿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经批准并公证后,由市安置办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其他。为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2022年市政府在市本级继续实行经济奖励的办法,对经费非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每接收安置1名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金。

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对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提升军人荣誉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地履行安置责任和国防义务。


本通知自2022年10月24日起施行。


附件:2022年度市本级(定海区)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含省、部属在舟单位)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

2022年度市本级(定海区)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含省、部属在舟单位)


序号

单         位

指标(名)

1

舟山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民政局下属单位)

1

2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综合安全管理中心(新城管委会下属单位)

1

3

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普陀山执法大队机动中队(普朱管委会下属单位)

1

4

舟山旅游集团下属舟山市普陀山吉祥香业有限公司

1

5

舟山市水务集团下属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

6

浙江盛达海洋有限公司下属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1

7

远洋渔业集团下属舟山市定海远洋渔业小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

8

浙江海洋大学(本级)

1

9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岱山县供电公司

1

10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嵊泗县供电公司

1

1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舟山市分公司

1

12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舟山分行嵊泗支行

1

13

浙江省海港集团下属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

3

1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定海分公司

1

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舟山市分行

2

16

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

1

17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舟山分行定海支行

1

18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舟山市分行

1

19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舟山分行营业部

1

20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舟山分行自贸试验区支行

1

21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舟山分行定海支行

1

22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舟山分行定海支行

2

23

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24

浙江舟山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3

25

舟山市定海区城市更新中心

1

26

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1

27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1

28

舟山市定海区恒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

29

舟山千年马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

30

舟山市定海区住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

合计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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