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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争做“枫桥经验”先行典范
发布日期:2021-09-26 15:58 信息来源: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该区聚力社会治理“普陀模式”先发优势和首创优势,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为主线,率先在队伍建设、品牌引领、制度保障等方面发力,增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效,将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成新时代普陀“枫桥经验”先行典范。一是夯实调解员专职队伍。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若干意见》,在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基础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选取7个镇(街道、管委会)的10个村社,试点推行聘任制村社专职调解员制度,助力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基层延伸触角、拓展渠道。目前,该区共有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村社专职调解员11名。二是增强工作室品牌效能。结合专业水平、实践能力、个人特长等优势,成立六横“陈忠岳”、桃花“陈永年”等调解工作室,建立并发挥远洋渔业调解、律师调解工作室专业引领作用,借助全国模范、全省特级调解员等影响力,彰显人民调解工作品牌效能。目前,该区共有品牌调解工作室14个,其中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个。今年已通过品牌调解室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1065件,调处成功率达100%,2件调解案例获评全省人民调解优秀案例三等奖。三是构建指导员规范制度。全市首创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制度,建立由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为主体的首批29名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库,为全区10个镇(街道、管委会)实行“定人、定点、定岗”结对指导服务。同时,明确法治指导员提供调解培训、法律咨询、参与重大及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等四大工作职责,建立双向联系、联席会议、研判分析、信息反馈、定期培训五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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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

普陀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争做“枫桥经验”先行典范

日期:2021-09-26 15:58:52

来源: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

今年以来,该区聚力社会治理“普陀模式”先发优势和首创优势,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为主线,率先在队伍建设、品牌引领、制度保障等方面发力,增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效,将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成新时代普陀“枫桥经验”先行典范。一是夯实调解员专职队伍。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若干意见》,在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基础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选取7个镇(街道、管委会)的10个村社,试点推行聘任制村社专职调解员制度,助力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基层延伸触角、拓展渠道。目前,该区共有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村社专职调解员11名。二是增强工作室品牌效能。结合专业水平、实践能力、个人特长等优势,成立六横“陈忠岳”、桃花“陈永年”等调解工作室,建立并发挥远洋渔业调解、律师调解工作室专业引领作用,借助全国模范、全省特级调解员等影响力,彰显人民调解工作品牌效能。目前,该区共有品牌调解工作室14个,其中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个。今年已通过品牌调解室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1065件,调处成功率达100%,2件调解案例获评全省人民调解优秀案例三等奖。三是构建指导员规范制度。全市首创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制度,建立由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为主体的首批29名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库,为全区10个镇(街道、管委会)实行“定人、定点、定岗”结对指导服务。同时,明确法治指导员提供调解培训、法律咨询、参与重大及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等四大工作职责,建立双向联系、联席会议、研判分析、信息反馈、定期培训五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