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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高”并举攻坚省内“异地挂靠”渔船清零工作
发布日期:2021-09-26 15:57 信息来源: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伏休期以来,我市瞄准“9月15日前省内‘异地挂靠’渔船清零”目标,“三高”并举强化攻坚,着力消除监管盲区,确保船籍港地与船舶实际所有人户籍地一致。一是高位推动,密织网格。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专班运作基础上,组建渔业安全“百日攻坚”工作专班,细化分解清零工作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清单管理。各县(区)分别成立“异地挂靠”渔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排查组、勘验组、整改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清零”任务表、时间表、督查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应转尽转、包干到人”要求,建立健全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针对船籍港不同实施分类管理。二是高效推进,精准对接。按照“分类处置、依法整改”原则,对辖区内挂靠渔船实施无盲区排摸,建立省内“异地挂靠”渔船花名册、渔船问题清单,精准开展政策宣传、渔船勘验、审批过户等工作。深入调研象山、温岭等地挂靠渔船情况,加强沟通协作,积极落实协管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应转入渔船29艘、已转入24艘,应转出渔船113艘、已转出66艘。三是高压监管,严防反弹。在《浙江省省内“异地挂靠”海洋渔船专项整治操作指南》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异地挂靠”和出卖未过户渔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巩固整治成果。严控新建渔船及买卖审核,一经发现苗头立即阻止,防止新增挂靠渔船。加快渔船精密智控建设,依托海上一体化平台建设港口监管系统,实现“港清、船清”。持续压实乡镇(街道)和基层渔船管理组织的渔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前哨堡垒”作用,及时做好过户政策宣传和数据排摸工作,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实现“异地挂靠”渔船闭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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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

我市“三高”并举攻坚省内“异地挂靠”渔船清零工作

日期:2021-09-26 15:58:01

来源:中国舟山政府门户网站

今年伏休期以来,我市瞄准“9月15日前省内‘异地挂靠’渔船清零”目标,“三高”并举强化攻坚,着力消除监管盲区,确保船籍港地与船舶实际所有人户籍地一致。一是高位推动,密织网格。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专班运作基础上,组建渔业安全“百日攻坚”工作专班,细化分解清零工作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清单管理。各县(区)分别成立“异地挂靠”渔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排查组、勘验组、整改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制定“清零”任务表、时间表、督查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应转尽转、包干到人”要求,建立健全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针对船籍港不同实施分类管理。二是高效推进,精准对接。按照“分类处置、依法整改”原则,对辖区内挂靠渔船实施无盲区排摸,建立省内“异地挂靠”渔船花名册、渔船问题清单,精准开展政策宣传、渔船勘验、审批过户等工作。深入调研象山、温岭等地挂靠渔船情况,加强沟通协作,积极落实协管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应转入渔船29艘、已转入24艘,应转出渔船113艘、已转出66艘。三是高压监管,严防反弹。在《浙江省省内“异地挂靠”海洋渔船专项整治操作指南》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异地挂靠”和出卖未过户渔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巩固整治成果。严控新建渔船及买卖审核,一经发现苗头立即阻止,防止新增挂靠渔船。加快渔船精密智控建设,依托海上一体化平台建设港口监管系统,实现“港清、船清”。持续压实乡镇(街道)和基层渔船管理组织的渔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前哨堡垒”作用,及时做好过户政策宣传和数据排摸工作,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实现“异地挂靠”渔船闭环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