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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市本级民办学校 2021 年招生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4-09 16:15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教基〔2021〕20号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市本级民办学校

2021年招生计划的批复

 

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舟山市明珠学校:

你们关于2021年招生计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你们提出的招生计划批复如下。

  一、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60班设计规模及2020年招生实际情况,小学一年级招生180名;初中七年级招生150名;高中一年级招生128名,其中90名划线招生,38名自主招生,纳入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

在原核定计划和班额内,小学一升二、二升三、三升四、和四升五年级招生各10名。插班生报名前须经现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同意,报名、录取办法与起始年级相同,全部通过“新城区域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二、舟山市明珠学校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招生180人,初中七年级招生100人,招生人数包含政府向明珠学校购买学位数,优先安排申请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并入围政府向明珠学校购买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相关要求

1.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要对高中招生办法做好相应修改完善。各校招生宣传方案、招生公告或招生简章(包括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办法、收费标准、招生咨询方式等)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经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2.各校要严格落实省市“公民同招”招生政策,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经备案同意的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方案组织招生工作,不得突破学校设计规模、核定计划和规定班额,不得违规招生或变相操作,不得违反收费规定。

 

 

舟山市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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