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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舟山市第二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16:40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教办函〔2021〕2号

 

关于举办舟山市第二届

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锤炼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提升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青年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技能,促进青年教师整体素养提升,加快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舟山市第二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参赛对象

  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所有青年教师(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教师)。曾获得上届大赛一等奖或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的可以不参赛。

  、大赛组别

大赛分设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下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3个组别。基础教育组比赛由舟山教育学院承办,特殊教育组由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承办,中等职业教育组比赛由舟山蓉浦学院承办。

  、赛事安排

1.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各组别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2.初赛一般安排在7月前,复赛一般安排在9月,决赛一般安排在11月上旬。最终结果于11月底公布。各组别各学科也可根据省级比赛情况相应调整时间。

3.学前教育、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参赛选手较多,初赛、复赛由各县区和市本级分别组织,并按照参赛选手的相应比例推荐参加决赛。其他组别和学科,三轮比赛分别由舟山教育学院、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舟山蓉浦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评奖办法及运用

1. 决赛名额。学科青年教师参赛总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决赛人数不超过6人;每增加10人,入围教师增加1人,一般最多不超过12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决赛人数18人,学前教育决赛人数24人。

2. 获奖比例。根据进入决赛人数,按1:2:3的比例分别授予一、二、三等奖(四舍五入)。

3.各学科比赛成绩突出的一等奖获奖选手,授予“舟山市教坛新苗奖”称号。

4.本奖项的使用与市级优质课同等作为职称评审赋分项目。

、工作要求

1.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鼓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踊跃参与比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赛事相关工作。

2.舟山市教研员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具体方案,并及时通知到各县区和市本级各学校,大赛进行情况的相关信息需及时报道。

3.各县(区)参赛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4.各县(区)教研员汇总本区域学校(幼儿园)参赛选手,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汇总本单位参赛选手,于4月20日前,按学科分别报送市教研员。

附件:

1.舟山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方案

2.舟山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3.舟山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县(区)参加决赛教师推荐表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1

 

 

 

 

 

 

 

 

 

 

 

 

 

抄送:舟山教育学院、舟山蓉浦学院

附件1

舟山市第二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方案

 

为提升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青年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技能,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的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举行舟山市第二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举办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为我市青年教师搭建展示自我,锻炼自我,交流学习,相互提高的平台,引导广大青年教师钻研课堂教学,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形成良好教研氛围,加快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提升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现优秀青年教师,打造教学骨干,为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大赛组织

1.大赛主办单位为舟山市教育局,承办单位为舟山教育学院、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舟山蓉浦学院。

2.大赛成立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筹备、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组委会成员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各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三、参赛对象

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体青年教师(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教师)。曾获得上届大赛一等奖或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的可以不参赛。

四、大赛组别

大赛分设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下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3个组别。基础教育组比赛由舟山教育学院承办,特殊教育组由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承办,中等职业教育组比赛由舟山蓉浦学院承办。

五、比赛内容及程序

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 基础教育组

大赛分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竞赛、学科基本功竞赛、课堂教学能力竞赛三轮进行。

1.初赛: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竞赛(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查青年教师解题能力(面向文化科目教师)、专业技能(面向体艺教师及幼儿园教师)。本轮竞赛由各学科教研员牵头,组织专家负责试题命制、答卷评改或专业技能项目设计、评比等,给出每位选手初赛成绩。

按照初赛成绩高低,选取总人数50%左右进入复赛。初赛成绩按照实际得分(百分制计分,下同)*30%计入总分。

2.复赛:学科基本功竞赛(占总成绩的30%)

主要考查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包括教学(活动)设计、课件制作、作业命制(或批改)、实践操作等。本轮竞赛由各学科教研员牵头,会同学科中心组成员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竞赛内容及评分细则,给出选手复赛成绩。

参加复赛的选手按照初赛成绩*30%+复赛成绩*30%计算得分后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前后,按规定名额择优进入决赛。学科青年教师参赛总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决赛人数不超过6人;每增加10人,入围教师增加1人,一般最多不超过12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决赛人数18人,学前教育决赛人数24人。

3.决赛:课堂教学能力竞赛(占总成绩的40%)

主要考查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由各学科教研员、学科名师组成评委,根据课堂教学要求赋分,给出每位选手决赛环节得分。

三轮比赛结束后,按照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竞赛成绩*30%+学科基本功竞赛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竞赛成绩*40%计算总分,按照总分高低,确定教学能力大赛最终成绩。市各学科教研员汇总成绩、获奖比例及获奖名单后于11月30日前,交舟山教育学院办公室。

    (二)特殊教育组

大赛分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竞赛、个别康复技能竞赛、课堂教学能力竞赛三轮进行。

1.初赛: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竞赛(占总成绩的30%)

主要考查青年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本轮竞赛由市特殊教育教研员牵头,组织县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负责试题命制、答卷评改或专业技能项目设计、评比等,给出每位选手初赛成绩。

2.复赛:医教结合个别康复技能竞赛(占总成绩的30%)

主要考查青年教师个别康复训练能力,包括个案分析(七大领域、优劣势分析、长短期目标等)、个训(活动)设计、实践操作等三项内容。本轮竞赛由教研员牵头,组织县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根据领域特点确定竞赛内容及评分细则,给出选手复赛成绩。

3.决赛:课堂教学能力竞赛(占总成绩的40%)

主要考查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由各学科教研员、县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负责组成评委,根据课堂教学要求赋分,给出每位选手决赛环节得分。

考虑到我市特殊教育青年教师队伍实际,三轮比赛不采用淘汰制,待三轮比赛全部完成后,按照“特殊教育知识竞赛30%+医教结合个别康复技能竞赛30%+课堂教学能力竞赛40%”计算总分。按决赛名额及获奖比例,根据总分高低,确定教学能力大赛最终成绩。

市特殊教育教研员汇总成绩、获奖比例及获奖名单,于11月30日前交舟山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二) 中等职业教育组

中等职业各学科分为中职文化课、专业课(文科)、专业课(工科)三个类别开展竞赛。大赛分信息化教学设计、说课竞赛、课堂教学能力竞赛三轮进行。    1.初赛:信息化教学设计竞赛(占总成绩的20%)    主要考查青年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手段,进行课堂教学设计和信息化教育环境创设的能力。本轮竞赛,由各学科教研员牵头,组织大学科中心组成员,对每位选手的信息化教学课件进行评比赋分。    参加初赛的选手为全市所有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年教师,按照初赛成绩高低,选取总人数的60%进入复赛。初赛成绩按照实际得分(百分制计分,下同)*20%计入总分。  近三年已获省级教育部门同类比赛三等奖以上的选手可免试直接进入复赛,该选手初赛成绩取前10%参赛选手的平均成绩计分。    2.复赛:说课竞赛 (占总成绩的20%)    主要考查青年教师运用信息化课件,围绕教学重难点,系统设计和优化课堂教学过程的能力,并考查选手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本轮竞赛除选手结合课件讲解教学设计外,设置评委提问、选手答辩环节。    复赛选手按照初赛成绩*20%+复赛成绩*20%计算得分后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前后,选取前6-12名(学科青年教师总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不超过6人,每增加10人,入围教师增加1人,一般最多不超过12人进入决赛。    3.决赛:课堂教学能力竞赛(占总成绩的60%)

主要考察教师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特点,合理选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设施,创设学习的情境,并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教与学的过程。评委根据课堂教学要求赋分,给出每位选手决赛环节得分。

三轮比赛结束后,按照信息化教学设计竞赛成绩*20%+说课竞赛成绩*20%+课堂教学能力竞赛成绩*60%计算总分,按照总分高低,确定教学能力大赛最终成绩。市学科教研员汇总成绩、获奖比例及获奖名单后于11月30日前,交舟山蓉浦学院职成教科。   

六、其他事项

1.全市各教研员根据本方案,分组分学科(专业)制定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比赛项目、程序及赋分办法等,经相关承办单位审核后,提前向参赛选手公布。

2.比赛期间,组委会有权对所有选手的比赛过程进行录像。比赛结束后,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完成的教学设计、制作的课件以及比赛过程的录像等资料。

3. 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 本方案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舟山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组委会。


附件2:

舟山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时间:      

序号

组别

学科(专业)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校

联系方式
































































注:请按大赛方案中的组别学科(专业)顺序填报。   

 

 

 附件3 

舟山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前教育、小学语文、小学数学

县(区)参加决赛教师推荐表

(县区填报)

单位(盖章):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时间:      

序号

组别

学科(专业)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校

联系方式























































注:请按大赛方案中的组别学科(专业)顺序填报。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舟山市第二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