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浙江省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浙江省贯彻落实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市“放管服”办对照制定了舟山市2021年度“放管服”改革第二批重点任务清单67条(个别与第一批清单任务重复的未列入)和舟山市2021年度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第三批重点任务清单50条,并征求了各部门意见。现将两批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推进落实中要积累基础台账资料,特别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制度,并及时总结提炼“放管服”改革特色做法。
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请12月下旬报送市“放管服”办,届时另行通知。
附件:舟山市2021年度“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第二批)
舟山市2021年度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第三批)
舟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舟山市2021年度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第三批).xlsx舟山市2021年度“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