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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深化改革高质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2 14:23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加快构建市域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高质量推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和《舟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深化改革高质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反馈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联系电话:0580-8111851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262408722@qq.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舟山市新城千岛路257号,邮编:316000;

附件:《深化改革高质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