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就疫情防控召开新闻发布会及集中采访活动
发布日期:2021-01-25 18:05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1月25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我市加强返乡人员、基层医疗机构、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要求,呼吁市民共织精密智控网,确保春运、春节安全稳定。

省内重点人群和省外返乡需“提前申报”


市防控办明确:我市目前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来舟返舟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舟返舟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码”赋红码,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在上海或浙江省内完成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的入境返舟人员,由专车“点对点”接回至居家健康观察场所。

在其他省市完成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的入境返舟人员,可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浙江,在入浙首站由专车“点对点”接回。    

今年春运将在本月28日启动。

我市规定,省内重点人群和省外人员来舟返舟,需提前申领好“健康码”、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通过“入舟人员申报系统”提前申报。

重点人群包括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

 

市防控办综合组副组长江腾介绍,春运期间,省内重点人群和省外人员返回我市需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的,需立即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其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省内低风险来舟返舟人员,需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须经县(区)防控办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基层医疗机构对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1月22日,市疫情防控办发布《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发热病人的登记、筛查、隔离、报告、治疗、转诊等“闭环”管理。

市防控办规定,发热病人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未设置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接诊机构应立即询问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登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现住址等基本信息。对无流行病学史的发热病人,应引导至就近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就诊;对有流行病学史的立即隔离留观,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并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发热病人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经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进行常规治疗,不能排除的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对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隔离留观,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应在1小时内将病人信息报送至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人在1小时内未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查找病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1小时内将发热病人信息报送至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冷链食品继续实行三个“100%”管控


1月23日下午,某公司在其设立的企业集中监管仓(系我省首家企业集中监管仓)内,对其进口的加工原料实施入仓采样和核酸检测作业时,发现其中一个装有冻阿根廷红虾的集装箱内壁样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无误。市区两级立即启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开展溯源倒查、货物封存、人员排查隔离、扩大核酸检测、场地消杀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1月24日,在舟相关人员及外环境、样品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海芬介绍经排查,涉事产品由阿根廷德塞阿多港发货,从宁波北仑港港区入境,以集装箱方式存放和运输,并已在“浙冷链”系统中预约进入该企业的集中监管仓。

货物在入仓核酸检测环节发现问题,均已就地封存,未流入市场。相关部门已对涉事企业实施全封闭管控,并对厂区开展全面消毒。对接触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5名直接和间接暴露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2名厂区其他人员落实集中健康观察和居厂观察措施,不在舟人员已通报当地落实管控。

对涉事货品的处置,将根据《舟山市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在卫健部门专业指导下,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外,同批次货物还有3个集装箱柜放置在宁波兴港仓库,已通报当地就地封存。

截至目前,我市公共集中监管仓已累计入仓53车次,45640件数,处理货物681.11吨,出具出仓证明51份;企业集中监管仓已累计入仓27批次,共计货物650.99吨。集中监管仓严格执行“先检测、后入库”要求,之前所有检测样本中,均未检出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    

我市将继续三个“100%”管控,即实现进口冷链食品重点主体和人员动态掌握100%,重点人员核酸检测100%,每周对进口冷链生产经营单位环境、物品核酸检测100%。    

孙海芬提醒,市民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认准“冷链食品溯源码”并扫码核实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三证”信息;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后不要触摸口、鼻、眼睛,注意及时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