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1/2021-00022 | 文号 | 舟政函〔2021〕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1-19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单元(ZS-DH-51)弘生南街区等三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舟自然资规〔2020〕83号)悉。市政府原则同意《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单元(ZS-DH-51)弘生南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舟山市定海区环南单元(ZS-DH-47)沿港西路西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舟山市定海区港务单元(ZS-DH-48)蓬莱街区周家塘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统一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用地性质、控制指标及图则等内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地块强制性控制要求。
二、《规划》是各地块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颁布后要严格遵照实施,若需调整,必须按照程序上报。
此复。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舟政函〔2021〕7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舟山市定海区青垒头单元(ZS-DH-51)弘生南街区等三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