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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0-03006 文号 舟政办发〔2020〕86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9-21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8 10:4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建”)决策部署,抢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加快建立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聚焦数字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大重点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元参与”建设原则,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求突破、三年见成效”要求,实施一批新基建项目,推动新基建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全域、功能完善、具有鲜明海洋海岛特色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到2022年,全市新基建累计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建成一批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完成3000个5G基站的建设;打造一批融合应用示范场景,实现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20%以上;布局一批数字化创新平台,打造3个以上数字产业园区,建设5个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引进培育5家以上数字技术标杆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1.高质量推进5G网络建设。制定出台5G发展规划,加快推进5G网络从主城区、交通枢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连片优质覆盖。推进5G基站审批“一件事”改革,建立联合踏勘、批量审批、限时审批的常态化机制,破解审批难问题。推动700M频段5G网络在海洋领域率先应用示范。到2022年,实现乡镇(街道)和重点行政村以上5G信号全覆盖。

2.推动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下一代互联网(IPv6)规模部署,确保如期完成省级试点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建设运营,减少涉外企业访问国际互联网时延,降低丢包率。加快光纤网络扩容提速,提高城域网出口带宽,率先完成双千兆宽带网络布局。加快推进海光缆建设,提升海岛通信保障能力。到2022年,新建海光缆200公里以上,城域网出口总带宽达到3600G,新增千兆用户10万户以上。

3.加快卫星网络设施建设。推动航天科技在舟山布局建设卫星运营中心,实施通信、导航、遥感三类卫星地面站及数据中心建设。支持三大运营商卫星项目建设,发展卫星海上通信业务。支持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实施船载卫星宽带通信与北斗三号导航定位海上综合业务服务系统项目,打造远洋渔船联网体系。支持同博科技应用北斗卫星数据和位置服务功能,打造全球海洋数据运营中心。到2022年,推进通信卫星、北斗等卫星互联网技术在江海联运、海洋渔业、油气全产业链、船联网等5个以上应用场景建设,初步形成芯片研发、智能终端、数据服务等卫星产业集群。

4.布局海洋观测网建设。深入实施智慧海洋试点示范工程,选择岛礁及相关海域开展海洋综合观测站点建设与观测设备设施布放,基本形成覆盖舟山管辖海域目标环境的监视监测能力。支持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建设海洋可视化观测系统。支持同济大学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建设。强化沿海岸线高塔、机房、电力存量优势基础资源的共享利用,推动雷达、视频、遥感、AIS、北斗等数据整合复用。到2022年,基本建成管辖海域海洋观测监测“一张网”。

5.加快云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浙江省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建设,搭建数据资源目录、运营保障“2”大体系和大数据云平台、集成展示平台、开放创新平台“3”大平台以及“1”个大数据应用服务群。支持中船海洋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为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智慧海洋建设提供支撑。支持运营商数据中心建设和普陀区百万面柜绿色海上大数据基地兼(国家)海洋超算中心、六横大数据绿色灾备中心等项目谋划实施。超前谋划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离岸数据中心等技术平台建设。到2022年,建成3个云数据中心。

6.推动物联网设施建设。统筹推进5G与窄带物联网(NB-IoT)协同发展和“智慧杆”布设,完善物联网基础设施。普及标识解析体系,加快推进智慧停车、智能安防、用能管理等项目,推广一批5G物联网技术在船舶修造、水产加工、危化品储运和公用事业等场景应用范例。到2022年,实现物联网技术在城市管理、交通物流、产业发展等10个以上领域深度应用。

(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7.加快“舟山大脑”建设。深化“舟山大脑”平台,建设“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监管”治理体系。推进“舟山大脑”向县(区)、功能区赋能,有力支撑特色应用建设。到2022年,高水平建成长白、东极、蚂蚁、秀山、花鸟等5个以上“数字海岛”。

8.谋划打造船联网平台。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终端等数字化技术,以船舶为信息节点,搭建“一网、一中心、若干应用场景”船联网基本框架,引进培育船联网运营企业,支撑渔业、港航物流、海事服务、海上交通、精密智控等应用需要。按照全产业链要求,推进5G物联网、卫星应用等船联网产业集群发展。到2022年,实现5个以上行业接入船联网,发展10家以上技术支撑企业。

9.推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围绕石化、船舶修造、螺杆制造、水产加工、汽车零部件等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区域级、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继续实施百项“智能制造”计划,推动工业互联网在制造业领域深度融合应用。加快“5G+AR+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在船舶检验、绿色修船等领域应用推广。到2022年,培育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10家以上,实现主要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全覆盖。

10.建设智能化公共管理服务设施。推进社会治理、城建、金融、卫生、教育、养老、就业等7个方面的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海上枫桥”全国样板,有机衔接雪亮工程、天罗海网等平台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的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推进智慧医院、海上120等健康与卫生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智慧校园、公共就业等服务设施建设,到2022年市本级及各县(区)各建成1家以上智慧养老院。加快智慧金融设施建设,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模式。推进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数字化交易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数据信息共享,建立企业、银行、政府部门和交易平台之间信息共享的第三方油品仓单公示系统。

11.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坚持未来社区实体建设与数字建设孪生理念,结合海上花园城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城市版和海岛版未来社区样板创建。推进未来社区数字标准化工作,打造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推广社区信息模型(CIM)平台,集成数字化规划、设计、征迁、施工管理。构建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推广“平台+管家”物业服务模式和社区智慧安防。到2022年,建立未来社区建设运营体系和项目库,争取申报列入省级试点2个以上。

12.推进智能化应急管理和救援设施建设。推动覆盖全市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领域风险感知网络建设,逐步建设完善应急管理风险数字地图,推进应急物资和避灾场所管理数字化、智能化。以省救灾物资储备库浙东分库为中心,推动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物资储备库以及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逐步形成全市应急物资保障网络。实施370MHz应急管理专用窄带建设,配备应急通信指挥车、无人机、卫星便携站等应急装备设备,提升应急指挥和救援能力。

13.推进数字“三农”建设。建设智慧海洋渔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渔船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海鲜质量溯源体系,实现从源头到餐桌全过程管理。推进嵊泗深海智能网箱、六横悬山海洋牧场等项目建设,提高海水养殖设施智能化水平。支持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远洋渔业全产业链智慧平台。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示范,实现益农信息社行政村全覆盖。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等数字化管理平台应用,融合数字乡村一张图、村务管理等功能,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

14.推进生态环境设施智能化建设。围绕中街山列岛、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综合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加强传感设备在岸线修复、海港建设、海洋牧场及桥梁建设等场景中的应用。建设数字水利工程,完善水利感知体系。推进污水智慧管理,设置污水管网水质、水量智能监测基础设施。到2022年,完成7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15.推动交通设施智能化建设。同步开展航运、公路、铁路、航空、车辆管理5大交通领域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推进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强与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信息交互。加快港口码头、航道、锚地数字化建设,推动涉海、涉船、涉港数据资源互联共享。推进海上智控平台和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建立海上交通联合指挥调度中心,搭建口岸联检单位综合应用平台和数据共享中心。推进车辆电子牌照应用,开展城市道路等应用场景智能化改造,带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持续推进甬舟铁路等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强化机场等交通设施智能化建设,建设通航飞机和无人机起降点。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和智能停车场等设施。

16.推进物流设施智能化建设。实施快递分拨枢纽、城乡配送中心、大型仓储基地等智能化改造,推动区域间和行业内物流信息共享。完善智能末端配送设施,发展无接触配送。开展无船承运、无车承运等在线物流平台建设。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17.推进能源设施智能化建设。加快电网、油气管网及储存设施智能化建设。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油品进出保税罐全流程监管,推进油品混兑调和加工基地建设。推进LNG登陆中心和接收站智能化建设。优化充电桩和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有序充电。推进氢能、LNG、岸电等能源服务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技术在汽车、船舶等行业推广应用提供支撑。加强风能、潮流能等清洁能源开发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到2022年,建成充电桩1200根,加速推进19个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完成一批能源智能管理平台建设。

18.加强文旅设施智能化建设。启动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推动大数据、VR/AR、人脸识别、高清直播等技术应用,提升酒店、餐饮、娱乐等应用场景数字化水平,开展智慧商圈建设,增强休闲及消费体验。打造普陀山朱家尖全域旅游“一票通”等智慧旅游平台。加快文化、艺术、体育等场景数字化改造,开展数字海岛公园试点。到2022年,培育1个省级数字文旅先行区及配套智慧旅游景区。

(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19.推进高端科研平台与大科学装置建设。围绕数字经济、智慧海洋、新材料等领域,重点支持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建设智慧海洋实验室和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研究院。支持浙江海洋大学5G海上智能物联网、渔业大数据、智能渔业装备等项目研究应用平台建设。依托浙江大学,谋划推进智慧海洋大科学装置和省实验室建设。到2022年,实现引进和培育5个以上科研创新平台。

20.打造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突出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子信息、塑机螺杆、船舶与海洋工程等重点产业方向,提升和打造相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到2022年,开展5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

21.布局建设产业创新平台。深化海洋科学城建设,提升产业服务能级。谋划布局普陀城西科创走廊、小干岛智慧海洋产业园、甬东科创中心、集聚区应急产业园等产业平台建设。加快海洋试验综合保障基地、海洋电子信息测试等平台建设,同步推进项目落地。到2022年,建成高能级产业园区3个以上,实施5个以上产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

22.推进产业平台数字化改造。推进海洋产业集聚区、海洋科学城和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科技创新平台等数字化建设,用数据链拉长产业链,打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到2022年,开展5个以上产业平台数字化改造。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推进新基建工作统筹协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各县(区)、功能区建立联席会议等推进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二)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加大新基建重大项目谋划和实施力度,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滚动实施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和标志性项目。突出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三)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围绕数据生产、传输、存储、处理、应用全生命周期,制定统一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推进公共数据向社会主体有序开放,建立健全政府数据开放、企业数据交换、个人数据保护、数据交易机制,促进数据合法、公平、有序流通。强化数据资源安全管理,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确保安全可控。

(四)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制定高效灵活的财政、金融、人才、用地、用能等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专项债、产业基金等支持,减轻地方资金压力。主动对接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商业银行,争取优惠信贷支持。支持培育一批应用示范,开放应用场景,推动跨界融合,以应用换投资、换产业。

本计划自2020年9月24日起施行。


附件:1.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框架图

          2.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

          3.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实施类)

          4.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谋划类)


舟政办发〔2020〕86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pdf

附件1: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框架图.docx

附件2: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docx

附件3: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实施类).xlsx

附件4:舟山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谋划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