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司法局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知的政策解读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0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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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72号)、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暨涉企经营许可清理工作的通知》(舟司[2020]2号)工作要求,我局对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审查,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或者涉企经营行政许可实施性条款的内容。现经市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予以保留,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