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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文号 舟自然资规函〔202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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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12-16 11:29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余世炯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压架空线下土地统一规划的议案》收悉。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舟山作为海岛城市,土地资源相对稀缺,统筹规划电力设施及其廊道,对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尤为必要。2008年,我市规划部门会同市电力局组织编制完成了《舟山市城乡电力设施布局专业规划》,2015年再次编制完成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乡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规划根据新区电网现状、各分区未来经济发展和用电需求,对各级各类电力设施和电力高压走廊进行了系统研究,在符合规范要求、保证安全、满足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将盐仓昌洲变—岑港变区域、昌洲变—惠民变区域、普陀渔都变—普陀变区域等现状较为分散的高压线路进行了适当整合,优化走廊布局,减少走廊数量,并进一步优化走廊内的线路布置,尽量同杆多回、减小走廊宽度,减小了高压走廊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割裂,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规划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线形,对盐仓变、双桥变、普陀港北变等新增变电所的相关高压廊道进行统筹布局,结合现有电力廊道,规划尽量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二)不得烧窑、烧荒;(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盐仓片区由于区域范围内存在110kv城西变电站及220kv昌洲变电站,500kv高压线路(昌洲变经竹山往盘峙岛方向)也从盐仓区域通过,在《盐仓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盐仓蔡家墩街区城市设计》《舟山市定海区盐仓中单元(ZS-DH-41)蔡家墩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均对电力高压走廊进行了规划控制,将电力高压走廊下的用地规划为防护绿地。

对位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高压架空线下土地,结合城市建设需要,优先布局城市绿地。关于你们提到的在电力廊道内建设公益性设施、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市政公用设施等均不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在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规划可以考虑结合周边建设用地,在电力廊道内设置公共停车、物流堆场等功能。对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电力廊道,建议通过土地整理,积极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布局电力设施及走廊,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尽力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9日

(联系人:倪龙和,联系电话:228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