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调晋升谢志贺等同志人民警察警督警衔的通知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4-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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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警衔微调的有关规定,经公安部公衔令字〔2016〕6号批准:
微调晋升以下1名同志为二级警督警衔:
谢志贺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任科员(2014.07起算)
微调晋升以下1名同志为三级警督警衔:
彭才华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副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新警衔时间,自符合晋升该警衔条件之日起算。
特此通知。
市局政治部
2016年3月28日